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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合税务】混合销售与兼营 税收处理这样区分

2023-03-19 22:41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,为混合销售 。

税法规定

▶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文件附件一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,为混合销售。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;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。

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,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为主,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。

01、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如果不是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的,属于兼营行为。即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,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,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,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;

02、增值税征税范围中只有货物与服务的组合才可能是混合销售,其他组合方式,如销售货物与销售不动产不属于混合销售。即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,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,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。

简单来说,纳税人是否只发生了一项应税销售行为?是否针对同一客户发生的?经济业务实质是否只为一笔?合同标的是否只为一项?货物和服务是否具有关联从属关系?

如果是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则是混合销售,否则为兼营行为。

案例一、小张去家门口商场逛街,看中一台最新款的空调,商场还提供空调上门安装服务。

商场既提供销售电器的行为,又提供上门安装服务。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,服务和货物具有关联从属关系,归属一项应税销售行为,所以他是混合销售。

案例二、还是小张,商场也逛了,空调也买到了,就顺便在商场里吃个午饭。

商场既销售商品,又提供餐饮服务,很明显,商场提供餐饮服务,不以销售商品为前提条件,你不买东西,也可以来商场里花钱吃饭,也就是说,这两种业务面对的是不同的客户群体,属于独立的应税销售行为,因此,该应税销售行为是兼营行为。

兼营行为

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将货物和服务分别核算?如果分别核算,则按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;如果未分开核算销售额的,则从高适用税率和征收率。

混合销售

需要判断纳税人是否是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。如果是,则适用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;如果否,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。

案例一、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,也向业主提供车位租赁、入户维修服务、日常生活物品销售等其他服务。

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将这些服务分开核算,那么应该从高适用税率;如果物业公司分别核算销售应税服务、货物、劳务的销售额。其中,提供车位租赁,按照出租不动产缴税;销售生活用品按照销售货物缴税;提供维修服务的,按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税。

案例二、某汽车美容店,提供汽车打蜡服务的同时,也伴随着车蜡的销售行为。

首先判断该汽车美容店是否是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,很明显不是。这家汽车美容店提供打蜡服务同时销售车蜡的行为,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,应按生活服务缴税。

只要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都是混合销售,除了与建筑服务有关的两种情况:

1、建筑企业销售活动板房、机器设备、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、安装服务,不属于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[2016]36号文件印发)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,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,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。

2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)第六条规定,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,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,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

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,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,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,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

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,按照“其他现代服务”缴纳增值税。

案例一、某门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签订了一份铝合金门窗销售并包安装的合同,铝合金门窗为该公司自产货物,但是合同中仅约定了总价款,未就该笔合同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。

该公司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,不属于混合销售,属于兼营门窗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,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。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,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。所以,该公司不能按建安服务缴税,而应当按货物销售缴税。

案例二、某机器设备销售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主营业务是机器设备销售。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销售并包安装合同,合同中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已做了清晰的费用约定,设备为该公司外部采购,且就这笔合同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。

该公司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,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,认定为兼营行为。

通过上面的学习,可以帮助大家在实际工作中,业务开展前考虑到这些因素,明晰企业的经营模式,合理确定企业的主营业务类型,从而降低企业纳税风险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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